发布日期:2021-09-05 浏览次数:184
2014年4月25日《常州日报》B1版上刊登的“买了车位还要交车位管理费?”一文中,溧阳市发改委副主任朱彩凤认为,车位管理费的收取应当按公共服务费标准收取,并且如无产权的车房、车库以使用面积为计费依据,在不超过核定标准50%的范围内,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。为此,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物业管理人,我就产权车位管理费收取问题谈谈个人看法。
业主买车位买下的只是车位所有权,其享有对该车位占有、使用、处置和收益权,但并非买下了几十年的管理与服务。卖车位的是开发商,卖服务的却是物业公司,停车同样也是消费过程,因此,业主交停车服务费也是理所应当。这一观点,业主们必须理性接受。
对于产权车位服务费的收取标准,由于各个小区地下车库的建造与设备档次不一,物业公司的管理标准和成本不一。就我市而言,一般情况下,按50元/月的标准收取的比较普遍。
车位的维护和管理成本一般由车场相关设施设备如收费系统、监控系统、消防系统、照明系统、交通标志系统等的运行维养费用,设备及照明电费,保洁费用及相关人工成本等构成。一般情况下,一个车位套内12.7平方的产权车位,公摊面积一般在24平米左右,产权登记面积一般是36平米左右。如果按我市住宅小区平均公共服务费标准0.5元计算的话,车位管理费每月18元是远远不足成本支付的。所以,我认为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公共服务费标准(测算的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标准及能耗也不一同)。
如果,该业主买的是地上封闭产权车位,那么,这位发改委副主任表述的按公共服务费标准收取是正确的,但如果这位业主购买的是地下封闭产权车位,就应当按该小区向物价部门备案的停车服务费标准缴纳费用。
根据常价服[2012]66号文件第二条第二小点规定,如果该业主购买的是地下产权车位,那么我个人认为,该文中提及的昆仑物业按30元/月收费产权车位停放服务费是合理的。
以上均为个人观点,欢迎大家共同探讨。
常州德和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曾翔玉